关于报送“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处(室、中心):
为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入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关于深入推进“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部署要求、聚焦实施“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把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举措,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强化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深入推进我校“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1.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正、副职)。
二、报送内容
在学校党委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的基础上,各党总支、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师生群体,通过走访、集体座谈等形式,线上线下结合,充分调研师生的真实需求、迫切需要,切实找准师生反映集中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列出项目清单,分类分层推进,在精准解困和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报送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正、副职)每人至少领办负责1项以上(含1项)办实事项目;
2.各二级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研究,注重从本部门重点工作中选择确定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在今年年年内能够完成或者取得明显成效;
3.各二级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表格(详见附件1)汇总“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清单,并将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洁,邮箱:346650502@qq.com,电话:0517-83858010。
学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