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8浏览次数:40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响应党中央号召,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党委组织开展全体党员自愿捐款工作。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带领全体党员众志成城,共抗疫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更多支持!

本次捐款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捐款一般不超过100元。此次患病或因家庭成员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可以不捐;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许多党员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属,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本次捐款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有序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党员可以交纳现金、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网上交纳,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捐款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收到党员的捐款后,要及时登记,并及时、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缴款时备注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名称,不得截留,留作他用。党员个人不直接向上级组织部门转账、汇款或交纳现金。2月29日上午11:00之前报送当天党员自愿捐款的人数和实际捐款数额,3月1日起每天上午11:00之前报送当天党员自愿捐款的人数和实际捐款数额的新增数和累计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注意掌握党员自愿捐款的典型事例,及时提供给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捐款事项联系方式如下:

组织部联系人:马晓东,联系电话:15052451011,邮箱120827338@qq.com,负责每天接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捐款信息、负责与市委组织部联络捐款和缴款事宜、负责与财务处做好捐款的信息核对工作。

财务处联系人:王小刈,联系电话:18360906453,负责捐款的收缴工作。

  

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