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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634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第五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中心)、相关部门:

为凝练学校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来,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的教学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和《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3〕1号)等文件精神,将开展学校第五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坚持贯彻高等职业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坚持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强化服务主导型教育教学模式的导向,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导向,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范围

本校教师承担(排名第一)的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绩的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三、评选条件

申报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校内外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校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四、评选数量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约占参评总数10%,一等奖约占参评总数20%,二等奖约占参评总数30%

五、评审程序

聘请师德高尚、公道正派、教学科研水平高、管理评审经验丰富的校内外专家,组建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初评、会评。对评委会提出的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建议进行审定,公示7日。同时,依据上级教育主管最新文件精神,择优推荐参加省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评选。

六、申报工作

原则上每项成果奖项目部门署名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鼓励不同院部(中心)、相关部门联合申报。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09月底(申报省级、国家级的按正式通知规定执行)。特别提醒,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其它相关成果的,本次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程序。由院部(中心)、相关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到教务处。

(二)材料要求。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五届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2.《第五届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5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请于1030日前报送以上纸质材料至教务处,所有材料word版电子文档打包发至jscyjwc@163.com。 同时,申报表、成果报告及获奖证书扫描件、评价意见扫描件等,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所有图片材料请压缩处理,总容量限5MB以内),一并发至jscyjwc@163.com

联系人:高  捷、欧  杨     联系电话:83858208    地址:明德楼1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