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1)》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浏览次数:929

各相关部门:

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课题组受江苏省教育厅职教处委托下发《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编制和报送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每所高职院校每年均需按期提交《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简称《企业年报》)。其中,江苏省品牌专业、高水平骨干专业、江苏省产教融合平台所依托专业,均需提交企业年报,如专业重合可合并提交(需备注说明);《企业年报》重点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尤其体现近一年来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做法、成效和问题)。

请学校品牌专业、高水平骨干专业、江苏省产教融合平台所依托专业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及时对接合作企业与学校合作交流处,于1116日前提交《企业年报》电子版(每个相关专业〈平台〉一份,务必按附件要求规范排版);同时鼓励其他专业或平台视情况提交《企业年报》。编制要求请参考通知附表,往年案例与企业对接可联系合作交流处咨询。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对各校提交的《企业年报》进行合规性检查和赋分排名,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协同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格式、内容进行编制;《企业年报》提交情况和编写质量分别纳入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控制)和合作交流处(校企合作)对各二级院(部)的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