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1410

各党总支、各部门:

学校纪委于2017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苏财院纪〔2017〕14号),各单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为持续推进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各单位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经研究决定,各党总支、各部门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理清权力清单。各党总支、各部门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理清权力底数,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2、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应职责和权力清单,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排查中,要强化问题意识,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财务报销、招生就业、招投标、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师德师风、评奖评优、干部选任等涉及人、财、物方面加大排查力度,找准找全本单位各类业务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细化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及表现形式。

3、制定防控措施。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加强互相监督制约等方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覆盖,构建“风险明确、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的廉政防控机制。

4、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明确岗位责任、分管人员和主管领导,层层抓好落实,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二、工作安排

请党总支、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填写《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见附件),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院纪委办公室(行政楼111西)。电子稿发至jw@jscj.edu.cn。  

联系人:李加美,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