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见附件1),为确保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9月30日前,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此次高基报表填报的工作人员1名,QQ报送其相关信息(姓名、手机号码、QQ号码)至发展规划处张驰(QQ:347570511)。
(二)10月9日-10月23日,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内容采集数据,组织审核,完成本部门数据填报工作及季度调查表填报工作(季度调查表为网络填报)。
(三)10月26日-10月28日,各相关部门将统计好的数据纸质(纸质材料需请填报人签字并盖部门章)一 份及电子文档一份报送至发展规划处(明德楼217)。联系人:张驰;联系电话:83858168;QQ:347570511。
(四)10月29日-11月4日,发展规划处进行数据汇总,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校对。
(五)11月5日-11月6日,高基报表呈学校领导审批后上交省教育厅。
二、填报部门
校长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招生办公室、合作交流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体育工作部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基报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关系到学校的招生计划、教学评估、财政拨款等,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数据真实,有据可查。各部门具体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工作业务手册》,细心核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同时,各部门在填报过程中应妥善保存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备来年春季的教育部、教育厅实地核查。
(三)相互沟通,统一口径。由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之间存在严密的逻辑关系,各部门填报时需要相互沟通,统一口径。注意表间关系和年度的承接性。
(四)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数据负责,对数据报表内容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