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苏财院﹝2020﹞56号),为做好新一轮教职工聘任工作,现就相关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次教职工聘任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要根据岗位设置、人岗相适、编制数量等要求,加强对个人申报材料审核、聘任结果研究确定等工作中要认真把握各项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在统筹考虑学校发展、本部门工作需要和个人申报意愿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择优”和集体研究决策的原则,扎实、规范地做好全员聘任各方面工作,严禁超编聘任。
二、聘任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组织教职工填写《教职工聘用个人志愿申报审批表》。
2.跨部门之间的人员聘任,由本人或部门申请,经进出部门研究并报双方分管校领导同意、人事处审核,校长审定。经人事处出具校内人员调配通知单,由调入部门聘任。
3.各部门、各单位将聘任方案报人事处备案后,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协议。
三、完成时间:2020年9月月30日前完成。
此通知
-
-
人事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