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校内论证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5浏览次数:290



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

根据学校《关于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进入学校审议阶段,请各二级学院精心组织,做好论证答辩工作。现将答辩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7月29日(上午8:00-11:30  )

二、地点

初定图书馆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校外专家、相关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被抽到专业的专业负责人以及所在教研室全体教师,教务处、质量办相关人员。

四、工作安排

1.20号前完成方案外审。

2.21号公布抽签结果。

3.29号进行汇报答辩,具体答辩流程如下:

  1)每个学院抽两个专业,专业1和专业2,分别分组,同时汇报答辩。

  2)专业负责人汇报15分钟(要求准备PPT),答辩15分钟。

3)专家评审,给出结论,如果两个专业论证均不通过,该学院全部人才培养方案均需要重新整改。

五、汇报答辩主要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调研、论证工作

包括社会经济发展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用人单位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诉求,同类型院校(尤其是专业标杆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意见和建议等。

2.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学生专业能力培养和知识体系构建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包括人才的素质、知识及能力等方面的特征和特质,主要面向的行业和单位、工作岗位及层次等。

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包括应掌握的知识、具备的能力和素质等具体内容。素质方面,在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基础上,要充分结合我校素质教育育人体系和专业特点研究确定,彰显特色,不简单照搬,避免抽象、空泛。

 知识、能力方面,对应人才培养目标,对照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和通过企业调研、职业能力分析提出的有关具体要求,分析专业能力构成和知识体系,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能力描述及针对能力培养拟设置的主要课程或教学环节等。

3.2019级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的整体思路和框架

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的指导思想,课程体系框架,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毕业标准等。

4.如何构建“技术素养+管理能力”培养的具有财经特色的“工管融合”人才培养体系

5.如何体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原则,实现“人人出彩、素质育人”

6. 如何探索弹性学制、导师制、个性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2+1”或“1.5+1.5”灵活培养机制

7.以及与2018级以前人才培养方案相比的其他创新之处

 

联系人:徐白梅解瑞卿    联系电话:83858200

 

附: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9715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得分

总分

1

专业调研(10分)

1.1 开展了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在校生调研、国内外专业设置情况调研。

  

  

1.2 数据来源可靠,真实性高。

1.3 问题分析准确,逻辑性强。

1.4 结论运用得当,针对性好。

2

专业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30分)

2.1 专业服务面向类型定位准确:专业介绍清楚、规范。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培养目标的内涵、规格表述清晰。

  

2.2 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目标清晰,符合本专业特色,有别于其他专业的职业素养要求。

3

课程体系(40分)

3.1 专业能力定位准确,专业能力指标点清晰,专业能力指标点与课程对应性强。

  

3.2 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等要素结构合理,前置及后续课程逻辑关系正确,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3 课程体系结构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突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与岗位能力需求相融通。

3.4 专业课程简介包括本门课程培养目标、主要教学内容及考核方式。

4

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与保障(15分)

4.1 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内涵表述准确,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特点。

  

4.2 在教学实施、教学管理等方面有配套举措。

5

格式规范(5分)

使用学校统一模板编制,符合《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要求,没有计算、文字错误。